近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十四五”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明确了“十四五”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的總體要求、重點領域、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系統部署指導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工作,描繪了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工作藍圖。
《規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密圍繞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目标,按照“十四五”時期文化和旅遊發展的“一個工程”“七大體系”總體部署與建設科技強國的總體要求進行設計和部署。《規劃》提出要面向文化和旅遊科技前沿,面向文化事業建設重大需求,面向文化産業和旅遊業發展主戰場,面向人民群衆美好生活新期待,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現代科技在文化和旅遊領域的應用為主線,以自主研發和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為重要支撐,通過科技促進文化和旅遊生産方式、體驗方式、服務方式、管理模式的創新,提高文化事業的保障能力,提升文化産業和旅遊業的供給質量,為建設文化強國與推動文化和旅遊現代化做出積極貢獻。
《規劃》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系統觀念,堅持底線思維作為基本原則。提出強化科技為民理念,将科技創新貫穿文化和旅遊發展全過程,堅持需求牽引,通過科技創新不斷滿足人民群衆日益增長的文化和旅遊需求,增強人民群衆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提出将科技創新作為推動文化和旅遊創新發展的根本動力和主要内容,以科技創新推動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遊業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提出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并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激發市場主體創新的活力和動力,加快推動市場主體技術創新,更好發揮政府對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的激勵、引導和監管作用,優化科技創新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提出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築牢意識形态和國家文化安全防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通過科技賦能文化内容生産和旅遊服務過程的安全管理,促進文化和旅遊持續健康發展。
《規劃》把以科技創新引領和支撐文化和旅遊發展,提高文化和旅遊生産要素水平,推動文化和旅遊更好融入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作為發展目标,同時提出科技運用更加廣泛、科技成果更加豐富、創新主體加快發展、政策保障全面有力等标志性目标。通過剖析七大工作體系中的科技需求,描繪了科技在文化和旅遊行業研究及應用的重點領域,提出了基礎理論和共性關鍵技術、新時代藝術創作與呈現、文化資源保護和傳承利用、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現代文化産業、現代旅遊業、文化和旅遊治理、文化交流和旅遊推廣等八個重點領域,為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明确了主攻方向。《規劃》還提出了完善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體系、強化文化和旅遊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推進文化和旅遊信息化、提升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水平、深化文化和旅遊标準化建設、加強文化和旅遊理論研究和智庫建設、加強科技創新型人才培養等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并以專欄的形式予以突出。
《規劃》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引導、加強合作交流三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形成分工合理、權責明确的協調推進機制,同時要求各地要細化任務、協調實施、加強考核評估,确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十四五”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規劃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标綱要》、國家“十四五”文化改革發展規劃和《“十四五”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圍繞建設文化強國目标和任務,進一步發揮科技的引擎和支撐作用,推動我國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遊業發展邁上新台階,編制本規劃。
序 言
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深入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集成應用、跨界協同特征進一步凸顯,以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為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提供了不竭動力,正在全面提升文化和旅遊運行效率和消費體驗,加速推動文化和旅遊發展方式變革。
“十三五”時期,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取得積極成效,突破了一批關鍵技術,形成了一批創新平台和應用示範基地,培育了一批創新能力強的高技術企業,凝聚和培養了一批優秀科技人才,取得了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同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體系不夠完善,整體創新效能不高,相關基礎研究不充分,重要核心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偏低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變,市場在科技創新要素配置中的作用釋放不足,企業科技競争力總體較弱,成果應用與技術轉移轉化不足,科技複合型人才匮乏等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制約着科技在文化和旅遊發展中支撐作用的發揮。
“十四五”時期,新發展格局為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和場景。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的核心作用将更加突出,科技全面融入文化和旅遊生産和消費各環節,全面賦能内容生産創新、産品和業态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治理方式創新等各領域。要把握好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機遇,加強重點領域的關鍵技術研發和創新工程建設,促進文化和旅遊高質量發展。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密圍繞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目标,按照“十四五”時期文化和旅遊發展的“一個工程”“七大體系”總體部署與建設科技強國的總體要求,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面向文化和旅遊科技前沿,面向文化事業建設重大需求,面向文化産業和旅遊業發展主戰場,面向人民群衆美好生活新期待,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現代科技在文化和旅遊領域的應用為主線,以自主研發和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為重要支撐,通過科技促進文化和旅遊生産方式、體驗方式、服務方式、管理模式的創新,提高文化事業的保障能力,提升文化産業和旅遊業的供給質量,為建設文化強國與推動文化和旅遊現代化做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人為本,強化科技為民理念,把科技貫穿文化和旅遊發展的全過程。堅持需求牽引,通過科技創新不斷滿足人民群衆日益增長的文化和旅遊需求,增強人民群衆的獲得感和滿意度,通過科技創新為文化和旅遊領域高水平創業和就業創造條件。
——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新發展理念統領文化建設和旅遊發展,将科技創新作為推動文化和旅遊創新發展的根本動力和主要内容,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文化強國重要戰略中的支撐作用,以科技創新推動文化事業、文化産業和旅遊業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堅持系統觀念。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并重,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激發市場主體創新的活力和動力。更好發揮政府對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的激勵、引導和監管作用,優化科技創新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加強統籌協調和頂層設計,強化部門協同,統籌項目、資金、人才、政策等科技資源,形成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的合力。
——堅持底線思維。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築牢意識形态和國家文化安全防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通過科技賦能文化内容生産和旅遊服務過程的安全管理,促進文化和旅遊持續健康發展。
(三)發展目标
圍繞文化強國建設目标任務,以科技創新引領和支撐文化和旅遊發展,提高文化和旅遊生産要素水平,推動文化和旅遊更好融入新發展格局,實現高質量發展。
——科技運用更加廣泛。全面推進科學技術深度融入文化和旅遊領域,推動新興技術在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各層級政府職能部門廣泛應用。通過各級各類科技項目的實施,突破重點領域關鍵技術,形成有效應用。通過科技發展創造更加豐富的文化和旅遊消費場景,有效提升文化和旅遊消費的便利程度。
——科技成果更加豐富。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理論體系建設,推動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技術,推動文化和旅遊重要裝備研發,配合國家文化領域工程建設,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制定一批文化和旅遊科技标準。
——創新主體加快發展。建設一批文化和旅遊與科技深度融合示範主體,培育一批競争力強的科技型行業領軍企業,建設若幹重點實驗室、示範園區、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示範載體。培養一批高素質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人才,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文化和旅遊科技融合相關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
——政策保障全面有力。完善文化和旅遊領域科技融合發展的頂層設計,協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加強各級科技創新資源的全面投入,推動科技部門加大對文化和旅遊科技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财政加強對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的投入。加強文化和旅遊專利技術和知識産權保護體系建設。
二、重點領域
圍繞深入推進社會文明促進和提升工程、構建和完善新時代藝術創作體系、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利用體系、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現代文化産業體系、現代旅遊業體系、現代文化和旅遊市場體系、對外文化交流和旅遊推廣體系,支持和鼓勵文化和旅遊行業聚焦重點領域,開展理論研究、技術研發、裝備研制和應用示範,推動科技成為文化和旅遊發展的新動能。
(一)基礎理論和共性關鍵技術
通過基礎理論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為文化和旅遊行業科技發展奠定理論、方法和技術基礎。
——推動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的多學科、跨學科研究。探索藝術創作、生産、傳播的科學規律和美學原理。完善文化和旅遊融合創新的基礎理論。
——研究中華文化基因内涵挖掘與闡發理論及技術、傳統文化資源的複原複現技術與材料工藝、中華文化基因知識圖譜技術、國家文化公園保護監測技術,研發面向大衆旅遊服務創新和政府治理的關鍵技術。
——開展文化和旅遊領域智能科學、體驗科學技術研究,開展語言及認知表達、跨内容識别及分析等智能基礎理論與方法研究,研發人機交互、混合現實等應用技術,推動智能技術在文化和旅遊領域的創新應用。
——開展文化和旅遊行業大數據應用的算法模型、隐私安全、社會倫理等基礎性研究,研發文化和旅遊行業數據應用和智能處理的基礎數據标準。研發大數據、人工智能輔助文化和旅遊統計及數據分析的新方法和系統工具。
——研發文化和旅遊數據資源産權、交易流通、安全保護、有序開放共享等相關技術。開展區塊鍊、數字孿生等技術在文化和旅遊行業應用的基礎性研究。
(二)新時代藝術創作與呈現
以科學技術推動文化藝術的形式創新、内容創新、模式創新、呈現方式創新,提升文化藝術創作效率能力與藝術的表現力、感染力。
——研發舞蹈、音樂、戲劇、美術、設計等領域的智能化輔助創排工具及系統,構造舞台表演的綜合設計仿真系統,研發各類提升文藝作品創意協同、内容編排、活動策劃、展演展播的新型工具和平台。開展衆籌衆智衆包在文化藝術創作領域的模式創新應用研究,研究傳統藝術行業運用網絡展開業務的各類創新工具、系統、方法、模式。
——研發面向大衆的各類“人工智能+”文化作品産品創作生産工具,開展雲原生文化藝術作品的創作創新,提高文化作品産品的創作生産效率,降低大衆參與文化藝術創作的技術門檻和難度,推動人工智能技術在藝術創作領域的應用,建立藝術創作的新模式。
——推進觀演環境體驗互動與呈現技術研究及裝備研制,加快研發線上演播支撐技術和平台系統。開展舞美、燈光、音響、機械、視覺特效、觀演互動等領域的設計制作技術、體驗呈現技術、綜合控制技術、系統軟件、重要部件和裝備研究。開展雲演藝、沉浸式演出等演藝新業态的技術和裝備研究。開展劇院各類雲服務平台及軟件系統的自主研發。
(三)文化資源保護和傳承利用
利用先進科技支撐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開展文化遺産保護與文物活化利用技術研究,重點支持存量文化資源的創造性轉化,推動傳統文化“活起來”。
——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産的新材料、新工藝、新形式、新利用研究。研究以傳統紙張、顔料、漆藝、絲綢、金工、彩塑等為代表的文化介質工藝複原技術。研究以曆史名窯燒制技術為代表的傳統文化載體制造技術。
——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産資源普查、挖掘、傳播、創作技術研發,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體驗和傳播的數字化技術,推動優秀傳統文化轉化活化。推進非遺展示、體驗、傳播等技術标準研制。
——研究古籍文獻的數字化技術和微縮複制、專用紙制備、檢驗檢測、病害防治等保存與利用技術,開展紙質文獻規模化脫酸裝備的研發,研發文獻“紙電一體化”智能集成加工管理的相關技術裝備。
——開展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等國家文化公園遙感遙測、資源普查、特色文化資源彙聚的支撐技術研究,研發規劃與綜合利用的相關技術、方法、系統工具和平台。研究國家文化公園保護、監測和評估關鍵核心技術。
——研究中華文化基因的挖掘提煉、标識保護、顯性闡發技術。開展中華文化基因在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中的應用技術研究。發展當代新文化資源數字化存儲、開發和利用技術。研究文化場所數字化智能管理與利用技術,發展文化和旅遊資源平台數字化采集、智能管理技術,推進優質館藏資源數據庫建設。開展公共文化内容的災備存儲關鍵技術和系統裝備研發。
(四)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
通過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内容和手段的科技創新,豐富服務供給,創新服務形式,提升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效能。
——開展文化和旅遊資源内容在多源獲取、安全存儲、分析挖掘、精準服務應用等領域的技術研究,創新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線上線下多模互動實現技術,開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個性化創新設計與精準傳播技術研究。
——研究面向特定人群(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和流動人口等)的智慧移動式綜合公共服務關鍵技術,開發相關專用軟硬件系統。開展貼近特定人群和面向基層服務需求的技術創新研究,提高技術易用性,降低技術使用門檻。研制面向鄉村及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等區域的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便攜式智能裝備。
——研究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非遺保護中心、遊客服務(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數字化改造和集成構建技術,研制一站式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技術裝備和智慧系統。研發智慧圖書館、智慧博物館相關技術、平台、裝備和系統。構建面向公衆服務的綜合知識視聽平台,研發相關專用裝備,提升線上線下服務體驗。研制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智能機器人、移動交互應用和智能呈現體驗專用裝備。
——開展基于雲計算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務載體技術、系統與裝備研發。研究公共文化創新性數字資源開發、新型交互方式、精準服務等技術。開展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效能評價技術研究。
——研究文化和旅遊服務場所衛生服務、生态環保、節能減排、碳中和等相關綜合技術。研制生态旅遊廁所技術和智能化管理平台及工具。研發演出場館、景區、度假區、休閑街區等文化和旅遊服務場所垃圾一體化、無害化處理和無障礙技術。
(五)現代文化産業
圍繞實施文化産業數字化戰略,以科技創新提升文化生産和内容建設能力,提高文化産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水平。
——開展雲展覽、雲娛樂、線上演播、數字藝術、沉浸式體驗等新興業态的内容生成、定制消費、智慧服務和共治管理的關鍵技術研究,支持新形态數字藝術關鍵技術與工具研制,培育數字文化産業新業态。
——研發新一代動漫、網絡音樂、網絡表演、網絡視聽、數字藝術等創作生産、可視化呈現、互動化傳播、沉浸式體驗、便捷化消費等技術與專用系統工具。
——引導和推動内容制作和傳播相關的設備、軟件和系統研究,研發線上演播、沉浸式演出視覺内容創作和呈現設計軟件工具,研究全息展演、可穿戴表演設備、表演機器人、智能終端、無人機等技術的綜合集成應用。
——研究空間聲場設計與仿真技術,研發演出模拟與預呈現的工具及系統,研發文化演出音頻内容創作軟件工具,開展網絡直播智能虛拟場景生成技術研究及應用。
——積極推動工業互聯網和物聯網在智能文化裝備生産和消費各環節的關鍵技術研究。研發線下文化資源、文娛模式數字化創新、傳統産業上線上雲的關鍵技術。
(六)現代旅遊業
聚焦智慧旅遊發展關鍵技術,以科技創新提升旅遊業數字化水平,深化“互聯網+旅遊”融合創新,豐富和優化數字旅遊産品和服務供給,培育文化和旅遊融合消費的新業态、新模式,提升旅遊業現代化水平。
——推進預約、錯峰、限量常态化技術研究,研發自主預約、智能遊覽、線上互動、資訊共享、安全防控等一體化服務和用戶智能管理的綜合平台,開展基于大數據、人工智能的旅遊“智慧大腦”應用示範。
——研發旅遊消費智能追蹤與分析技術,推動文化和旅遊融合的大數據營銷推廣技術研發與應用示範,研制新興數字旅遊資訊傳播平台系統。
——開展旅遊景區、度假區、休閑城市和街區、鄉村旅遊點智慧化服務技術研究,研發旅遊住宿智慧物聯管理服務系統和平台。研究5G、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鍊等新技術在各類文化和旅遊消費場景的應用。研發景區、度假區、休閑城市和街區智能設計技術。
——研發基礎設施類、休閑體驗類、遊藝遊樂類高端旅遊系統裝備和專用材料。開展郵輪遊艇、自駕車(旅居車)、低空飛行、遊藝遊樂裝置等裝備和設施研制。推進夜間文化和旅遊産品裝備關鍵技術研發。研發面向冰雪旅遊、海島旅遊、山地旅遊專用裝備及高海拔地區特殊旅遊裝備。推動低能耗、高安全、智能化的旅遊交通裝備研制和非接觸式服務智能裝備和系統研發。推動文化和旅遊創意産品開發與現代科技融合發展。
——研發旅遊場所的智能感知與信息協同技術,研發多終端一體化的遊客行為識别和消費感應服務系統。開發面向自助遊客的具備智能規劃、智能服務、智慧決策、無感支付等綜合功能的旅行平台和系統工具。
(七)文化和旅遊治理
開展文化和旅遊行業監管技術研究,強化大數據技術在“互聯網+監管”中的運用,提升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技術監管能力,提高文化和旅遊治理效能,推動實現文化和旅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研究面向文化場所和旅遊目的地的安全監測與防控技術,構建動态安全監控和應急指揮數據平台,研究可視化實時數據呈現與分析技術。研究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場所防疫防災技術和專用設施裝備。構建文化和旅遊安全預警與可追溯管控平台,開展文化和旅遊集聚人群安全監控、智能疏導、應急救援、事故反演和模拟仿真等關鍵技術研究。研究開發基于位置服務、多數據源技術的旅遊目的地和文化演出服務場所安全評估預警算法和系統工具。
——開展演藝場所、文娛場所、旅遊景區、度假區以及主題遊樂場所等專用安全檢驗檢測技術和裝備研究。開展文化和旅遊服務裝備質量安全檢測技術研究,構建文化和旅遊場所質量安全評測管理平台。
——研究文化和旅遊服務中典型裝備安全運行保障技術,構建典型裝備損傷與故障診斷預警、服務過程監測等智能化模型。開展演出安全監督調度集控技術研究。進一步研究提升全域旅遊綜合服務數字化監管技術。
——研究文化和旅遊市場新型監管技術。研究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治理信息化支撐技術,推進“互聯網+監管”,完善文化和旅遊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研發網絡文化和旅遊市場違法違規問題自動化實時監測技術,進一步豐富移動執法系統功能,建設文化和旅遊市場常态化網絡監測系統。
——研發文化和旅遊消費者隐私安全和權益保護監管技術。開展文化和旅遊領域算法監管技術研究。研發文化和旅遊行業知識産權保護與利用技術。
(八)文化交流和旅遊推廣
以科技支撐對外文化交流方式和方法創新,支撐旅遊推廣方式和方法創新,提升對外文化交流傳播的效能和效果,向世界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
——開展多語種适配的智能标識牌、自助導覽機、智能語言翻譯機研究,推進針對文學、影視、戲劇等文化産品的智能翻譯工具研發,開展智能翻譯雲平台在對外文化交流和旅遊推廣領域的應用研究。
——開展對外文化交流和旅遊推廣體驗空間設計研究,開展基于全景直播、超高清視頻技術的線上新媒體平台技術研究。開展基于雲計算的海外文化大數據挖掘、處理、分析技術研究。開展海外文化交流推廣活動績效評估技術研究。開展海外文化設施一體化專用裝備研究。引導國内優秀文化科技成果和文藝創新呈現方式在駐外文化和旅遊機構應用。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體系
提升産學研相結合的文化和旅遊技術創新體系,完善文化和旅遊創新成果績效的評價方法,形成體系完善、相互支撐的科技創新新格局。發揮市場和政府在資源配置中的各自優勢,樹立企業在創新決策、研發投入、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大力培育壯大文化和旅遊領域科技型龍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推動形成一批具有示範性、引領性的品牌。加強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以文化和旅遊科技領域國家科技創新基地作為全國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的核心載體,引導高端科技創新要素圍繞示範基地布局生産力流動和聚集。支持地方升級産業鍊,促進産業聚集,推動文化和旅遊科技特色産業與國家重大戰略新興技術相融合。鼓勵地方設立文化和旅遊科技專項(項目),采取直接補貼、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貼息等方式推動科技創新及應用示範。
專欄1 創新載體培育與建設
遴選認定一批國家旅遊科技示範園區、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文化和旅遊部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等科技創新載體,建設一批文化和旅遊部重點實驗室、國家旅遊科技示範園區等科技創新示範載體。培育和認定一批創新型文化和旅遊領域科技型龍頭企業,扶植和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争力的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企業。實施一批國家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工程項目,實施文化和旅遊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專項。力争突破30項關鍵核心技術,研發一批文化和旅遊行業核心裝備,形成50項科技創新成果有效應用。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間的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交流合作。支持地方建設一批具有區域特色的實驗室、創新中心、研發基地等載體。
(二)強化文化和旅遊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
支持文化和旅遊重要裝備、工藝、系統、平台的研究成果轉化推廣。推動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設立文化和旅遊領域相關研究内容,開展一批文化和旅遊基礎服務與理論、文化資源保護與複原複現關鍵技術、文化資源數字化與内容挖掘集成技術、藝術創作與公共文化服務共性技術、新興網絡文化核心技術與系統、旅遊資源保護開發技術與旅遊裝備、智慧旅遊發展與公共旅遊服務集成技術、文化和旅遊行業治理與安全保障關鍵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和應用示範項目。支持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和各類高校、研究機構積極開展文化和旅遊應用創新,推動将更多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為文化和旅遊消費者可觸可感的項目、産品和服務。總結和推廣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的先進經驗,積極組織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培訓活動。
專欄2 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培育20個左右文化和旅遊部技術創新中心。試驗開展成果轉化庫建設,向社會征集和發布文化和旅遊領域可轉化的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及其系統等應用型科技成果信息。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裝備與信息化等領域典型案例征集和發布工作,開展經驗交流、宣傳報道和技術推廣。開展文化和旅遊科技國際交流,通過參加科技、文化、旅遊相關國際展會,培育文化和旅遊行業的科技創新優勢。構建以需求為導向的文化和旅遊科技成果市場化轉化平台和機制,支持地方開展各類形式的文化和旅遊科技成果交流活動,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三)推進文化和旅遊信息化
進一步推進文化和旅遊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推動5G通信網絡、物聯網、互聯網和人工智能、雲計算、邊緣計算、虛拟現實等信息技術在文化和旅遊領域創新應用與示範,強化我國優勢信息技術在行業領域的研究和應用創新,推進以北鬥導航等為代表的自主技術在行業領域的應用。推動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流通,強化數據挖掘應用。
專欄3 信息化建設
開展信息技術在文化和旅遊領域應用示範,推動行業開發信息技術應用新場景,支持利用北鬥導航等自主技術開展創新應用。開展面向大衆旅遊品質服務和政府智慧治理的數據挖掘應用示範,提升旅遊服務與管理效能。發掘以信息化推動文化和旅遊治理現代化的典型案例。支持地方豐富數據開發利用場景,推動文化和旅遊領域各級各類數據資源開放共享流通,提升數據價值。
(四)提升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水平
完善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發展頂層設計。推動文化和旅遊裝備的譜系化、智能化和成套化。鼓勵文化和旅遊企事業單位加強基礎技術研發,提升設計制造水平,逐漸形成國産裝備的核心競争力。建設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創新載體,發揮示範引領效應,帶動行業對高新技術的快速轉化和産業化,助推生産模式變革和新業态培育。加速文化和旅遊裝備制造業品牌建設,鼓勵文化和旅遊裝備制造企業集群發展。鼓勵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載體開展産學研用合作,研發文化和旅遊專用裝備,在重點細分領域推動形成一批技術解決方案,增強文化和旅遊重點領域裝備的技術供給能力。指導行業技術檢測工作,以檢驗檢測手段促進裝備技術和質量提升。
專欄4 裝備技術提升
加強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發展研究和基礎數據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出台文化和旅遊裝備創新發展的指導性意見。探索開展文化和旅遊裝備制造業示範基地、示範企業和示範項目建設,支持企業提升設計制造水平、增強技術供給能力。大力發展演藝、公共文化、遊樂遊藝、旅遊基礎保障和專項旅遊裝備制造業。支持國家舞台設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開展劇場設備檢測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和企業開展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創新研發。
(五)深化文化和旅遊标準化建設
完善文化和旅遊标準體系,穩步推進标準制修訂工作,制修訂文化和旅遊管理、服務、技術、安全等各類标準。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主體積極參與标準化工作,發揮行業協會、學會等團體機構力量完善團體标準,激發企業制定發布企業标準積極性。加強各層級标準之間的協調發展。深化推進标準化試點示範工作,加大标準化體系建設和标準宣貫實施力度,提高全社會、全行業的标準意識和認知水平。強化文化和旅遊标準實施效果的監督與評估,提升标準實施效果。健全文化和旅遊标準化工作相關制度和工作機構,完善文化和旅遊标準化協調機制。完善标準工作程序,優化标準工作流程。加強标準國際交流與合作。
專欄5 标準化建設
優化标準體系布局,在文化和旅遊新産品新業态、公共服務、市場秩序與質量安全評價等重點領域持續加大标準制修訂力度,制訂文化和旅遊領域數據采集彙聚、交換共享、安全保護标準,出台各類标準70項。開展文化和旅遊融合背景下的标準化試點工作,認定一批标準化示範單位。建立和完善标準評估、反饋和動态優化機制,引入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加快我國文化和旅遊領域标準的國際推廣。積極參與國際标準化組織工作。完善标準化工作信息平台。制定出台文化和旅遊标準化工作管理辦法。
(六)加強文化和旅遊理論研究和智庫建設
發揮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項目及文化和旅遊部級研究項目引領作用,為科技創新發展提供強大的理論支撐和思想引領。建立科研成果推廣和推優機制,提高成果應用轉化水平。統籌部系統内外優質資源,加快構建布局科學、特色鮮明、定位清晰、規模适宜的行業智庫體系,為文化和旅遊領域創新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和智力支持。推動全國文化和旅遊研究院所業務建設,加大科研人才培養力度,促進研究院所跨地區、跨平台交流合作。
專欄6 社科研究和智庫建設
圍繞文化和旅遊領域創新發展,在國家社科基金藝術學和部級委托項目中評選設立一批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項目。每年開展40—60項研究成果推優及文庫認定工作。建設和完善行業智庫體系,認定、培育30—50個文化和旅遊行業智庫建設試點單位,推出一批高質量智庫研究成果。探索建立文化和旅遊領域文科實驗室。建立文化和旅遊科研專家庫,探索設立專家組織。開展研究院所科研骨幹培訓,實施科研人才扶持計劃,着力培養學術帶頭人和青年人才。通過專刊、網站等平台,加強研究工作宣傳。
(七)加強科技創新型人才培養
加大對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領域優秀人才的培養引進力度,培養造就一支行業科技領軍人才隊伍。加強交叉融合型人才培養,重點加強創新型、複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培養。配合實施知識更新工程。鼓勵各類院校及企業培養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專業人才,支持高等院校、職業學校與相關企業聯合建設文化和旅遊科技人才培養基地、專業人才實訓基地等。建立健全産教融合型企業認證制度。搭建校企協同創新平台,實現産教融合校企“雙元”育人。推進文化藝術和旅遊職業教育轉型升級,優化相關領域的人才培養結構,與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學科共建,重點建設一批引領改革、支撐發展、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文化藝術和旅遊領域的職業學校和骨幹專業。鼓勵職業院校和相關院團(企業)在人才培養、技術創新、就業創業、社會服務、文化傳承等方面根據社會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高質量培訓。鼓勵地方文化和旅遊部門支持所屬院校和共建院校加強專業技術人才培養。
專欄7 科技創新人才培養
建立創新型領軍專家人才庫。充分利用各類渠道和資源,調動各方積極性,為專家人才創造施展平台,支持專家人才開展科技創新工作。培養一批文化和旅遊行業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支持文化和旅遊科技領域博士後工作站建設。深入推進産教融合建設試點,實施校企深度合作項目,建設若幹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高水平專業化産教融合實訓基地。實施大學生“雙創”支持項目,“雙師型”教師培養項目。開展文化藝術和旅遊專業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以新技術支撐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提升工作質量和效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的統一領導和宏觀決策,建立健全科技、交通、工信、發改、網信、體育等部門參與的文化和旅遊與科技融合發展的工作機制,建立國家、省、市、縣聯動的協同工作和服務機制。各地要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形成分工合理、權責明确的協調推進機制,制定規劃實施方案,細化建設任務,協調項目實施和應用。加強考核評估,将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文化和旅遊工作績效考評的重要内容。
(二)加強政策引導
加強各級财政資金持續性投入,積極支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建設。積極争取國家政策性基金,扶持具有前瞻性、公共性、示範性和創新性的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項目。積極組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國家科技計劃。引導社會資金支持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對文化和旅遊科技企業的科技創新予以信貸和資本支持,加快開發适應文化和旅遊科技企業需要的金融産品。鼓勵各類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和信用擔保機構對發展前景好、吸納就業多以及運用新技術、發展新業态的文化和旅遊科技企業開展業務。支持和推動條件成熟的文化和旅遊科技企業發債和上市融資。鼓勵有條件的文化和旅遊企業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推動落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加強文化和旅遊科技融合重點領域知識産權保護,淨化知識産權保護環境。
(三)加強合作交流
建立跨行業、跨部門的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交流共享機制。搭建文化和旅遊科研資源共享服務平台,提高文化和旅遊科研基礎設施、科研數據、科研人才等資源的共享水平,實現跨區域、跨部門、跨學科協同創新。拓展交流合作渠道,争取技術合作項目,推進文化和旅遊領域國内外科技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文化和旅遊标準的制定,擴大并提升文化和旅遊科技的國際影響力。